市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社科普及示范基地、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动《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实施,持续扩大社科普及“启航工程”的品牌效应,制定此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坚持“以公众需求为中心”的社科普及理念,充分发挥社科普及“启迪民智、传承文明、传播文化、护航发展”的重要作用,提升“启航工程”品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全民人文科学素养,为镇江“两聚一高”新实践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主题定位
2017年“启航工程”的主题:推进社科普及法制化 服务镇江“两聚一高”新实践。
三、重点任务
全市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及广大社科普及工作者,应围绕今年“启航工程”的主题,坚持三贴近原则,重点实施“创新领航”等四大行动计划,在社科普及方式、内容、队伍等方面开拓创新,努力实现社科普及能力与成效的双提升。
1. 实施“创新领航”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互联网+社科普及”品牌创新。
适应大数据时代特点,顺应并引导群众需求,进一步加强“三微一端”(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开发利用,巩固扩大“互联网+社科普及”融合发展成果。调动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学会、协会、研究会资源优势,联合社科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各部门力量,推进“集群创新”,继续高质量高水平建设手机报“社科悦读”专栏等宣传普及品牌。创作社科普及影视、动漫作品,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适时推出社科普及微信公众号,精准推送吸引公众的好内容。深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创新开展培训学习,强化品牌意识,组织好省级社科普及基地复评和申报工作,扩大示范基地的社会影响力,培育5个基地品牌、10个特色项目品牌。优化人文社科讲堂建设,增强总体策划和推广,培育2个讲坛品牌。
2. 实施“星火导航”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社科普及名家基层行。
树立名师品牌,着力发现和培养一批社科知识传播、社科普及作品创作和社科理论研究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拓展社科普及专家和志愿者队伍,建立社科普及专家库及相应选题库,激活和完善社科普及人才资源共享机制。为基层提供菜单式服务,广泛开展社科普及微宣讲、微咨询、微培训等系列活动,由宣教式科普向服务式科普转变,实现社科普及专业性和大众化的紧密结合。全年推出精品讲座6场,服务基层讲座和咨询50场。
3. 实施“共建护航”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社科普及基地协作共建。
促进基地资源的跨行业跨地区深度融合,放大示范基地优势效应,组建共建联盟,对33个基地实行分类指导、协进活动的管理和发展模式。以社科普及进社区、乡镇、学校、企业、机关、军营为主线,实行“六进项目负责制”,创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新形式。六个项目实施“1+x”的联动模式,即一个基地牵头组织、多个单位部门共同参与、协作共建,具体分工如下:大港街道负责“进社区”行动,市急救教育体验馆负责“进学校”行动,国际税收研究会纳税人学堂负责“进企业”行动,市档案馆负责“进机关”行动,上党演艺俱乐部负责“进乡镇”行动,市博物馆负责“进军营”行动。通过协作共建,促进社科普及基地平衡发展,整体提升社科普及经常化、社会化、精准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4. 实施“联动助航”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社科普及省市辖市(区)三级联动。
组织全市社科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社科普及示范基地,联合社科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各部门,紧扣主题,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注重实效,省市辖市(区)三级联动,重点面向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广泛扎实开展第十四届社科普及宣传周活动,集中展示全年社科普及工作新亮点。组织市民开展“社科普及示范基地一日游”活动。科普周期间各类社科普及活动不少于200大项,力争形成较大的社科普及宣传声势和合力。
四、实施要求
请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及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和部署,强化特色与品牌,突出规模与质量,组织好各类社科普及活动。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社科普及工作年度计划和策划。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社科普及示范基地、有关单位,应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条例》,领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深入贯彻实施2017年“启航工程”工作意见,研究制定2017年社科普及工作计划。
请认真填写《2017年社科普及活动一览表》(表1)、《2017年社科普及讲座一览表》(表2)、《2016年编印发行社科普及读物统计表》(表3),连同2017年社科普及工作计划,于5月5日前一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市社科联。表格可在镇江社科网下载。
2. 主动参与,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社科普及基地协作共建”的有效成功探索。
各基地应主动参与基地协作活动计划,并充分响应牵头单位的组织协调,积极提供资源、人力和经验支持,保证参与活动的数量、质量及活跃度。市社科联将以活动参与度作为各基地参评国家、省、市各级先进社科组织和个人的资格依据,促进示范基地的整体和平衡发展。每组全年共建活动不少于3项。
3. 规范建设,提档升级,做好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申报创建和考核复评工作。
2017 年全省计划新创建 50 个左右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向市社科联提出申请,提交《江苏省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申报表》(表4)和《江苏省社科普及示范基地评估表》(表6)一式 3 份并附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同时提供用于说明《评估表》“自评”得分的有关文件、资料、照片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单独合订成册,可以提供复印件),于4月20日前报送市社科联。表格可在镇江社科网下载。
2017 年省社科联将对已经具备“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资格的单位进行复评考核,此次认定的省级基地的命名示范期限为 2018-2019 年。省社科联对 2017 年新创建的示范基地将统一提供建设经费;对现有的示范基地将结合复评考核情况,给予“品牌基地”和“特色基地”适当增加鼓励性建设经费,对“整改基地”在整改完成前将不再予以资助。5-7 月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部组织资料核查、综合评估和实地考查。
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评估要求对标找差,并向市社科联提交《江苏省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复评表》(表5)和《江苏省社科普及示范基地评估表》(表6)一式 3 份并附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同时提供用于说明《评估表》“自评”得分的有关文件、资料、照片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单独合订成册,可以提供复印件),于4月20日前报送市社科联。表格可在镇江社科网下载。
4. 特色领先,示范带动,策划举办创意独特、形式新颖、公众喜闻乐见的社科普及项目。
为推动和鼓励各地创新开展特色社科普及活动,省、市社科联将继续按照“好中选优”的资助原则,启动特色项目申报,支持基地合作举办综合性、高质量的大型社科普及活动。其中每个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坚持集中示范和经常活动有机结合,确保在宣传周期间集中组织开展2项以上专题活动,并向省社科联提出2个以上申请项目,作为今年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考核复评通过的要件之一。
申请社科普及专项经费资助的单位,须按要求填写《2017 年社科普及专项经费资助申请表》(表7),于5月5日前提交给市社科联统一汇总推荐。表格可在镇江社科网下载。
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部拟于5—7月组织基层社科普及工作者和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报省社科联党组研究决定后拨付资助经费。申请注意事项详见《说明》(附件3)。
5. 常态关注,精选推荐专家学者,充实拓展社科普及专家和志愿者队伍。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社科普及基地、有关单位应重视收集、整理、推荐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治国、地方文化、改革发展、生态民生、人文素质、社会文明、法律、教育、管理、健康生活等方面,既学有专长又热心于公益宣讲的社科普及专家和优秀人才,按要求填写《社科普及讲座专家(讲师)推荐表》(表8),于5月30号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市社科联,纸质表格需加盖公章,经审核后择优推荐储备“省社科普及讲座专家信息库”。表格可在镇江社科网下载。
联系人:潘晓丽 高明 电话:80826100
手 机:13921590077(潘晓丽),13775558199(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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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2004 QQ群:424970499
联系地址:南徐大道68号行政中心办公楼主楼538室
附件:1. 社科普及宣传活动报表(表1-表3)
2. 省级社科普及基地申报复评评估表(表4-表6)
3. 社科普及专项经费资助办法及申请表(表7)
4. 社科普及讲座专家推荐表(表8)
镇江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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