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科普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社会科学普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根据《江苏省社科普及促进条例》要求,经镇江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建立镇江市社科普及联席会议制度。为了加强全市社科普及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经充分酝酿、协商一致后,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科学普及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支持鼓励社会科学普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社会科学普及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社科联:制定并落实社会科学普及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辖市区相关部门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组织协调全市社会科学普及主题活动周;建立和完善全市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指导社科类社会组织和社科普及基地开展普及活动;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学术研究、对外交流和人才培训,加强专兼职相结合的社科普及队伍建设;通过社科课题立项等措施,鼓励和支持社科普及理论研究和应用开发。
市委党校:发挥专家优势,把社会科学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加强智库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为社会提供社会科学知识的服务。
市发改委:根据实际需要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场馆和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市教育局:指导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把反映和体现人文精神、人文素养的社会科学基础知识作为通识教育的重要内容,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市财政局:将社会科学普及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科学普及经费保障机制,保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正常开展。
市人社局:加强对社科普及工作机构、人员的指导和扶持;积极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等社科知识的普及和宣传;组织社会科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时,应当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成果作为综合评价与考核的依据之一;建立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绩效评估激励机制,根据省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的评选推荐工作。
市文广新局:指导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建设,充分发挥平台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公众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开设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栏目、节目,制作、刊载和播放社会科学普及作品和公益广告。图书和电子音像出版、影视制作及发行放映机构应当加强社会科学普及作品的出版、制作和发行、放映。
市总工会:充分利用工会组织体系、平台,结合职工的需求和特点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把社科普及宣传融入到职工企业文化建设、职工知识技能竞赛、职工志愿服务等活动中。
团市委:充分利用团委组织体系、平台,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鼓励和引导青年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志愿服务工作。
市妇联:充分利用各级妇女组织面向妇女群众和家庭开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科学家教等知识普及。
市科协:充分利用镇江市科技活动周等全市性科普重大活动平台,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鼓励和引导科技工作者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
希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把我市社科普及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镇江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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